歐陽諺:我的法院生活
責任編輯:劉曉娜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1-08-13
我叫歐陽諺,來自小欖竹源社區網格辦的一名網格員。在今年的五月,我有幸成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我為法官當助理”村官素能提升項目中的一員。
自5月10日正式來到法院開展工作,短短數月時間,我在工作中結識了許多工作伙伴,他們在日常工作中為我提供了很多幫助。
來到了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之后,我有幸被分配到立案庭,日常我的工作大概分為:案件歸檔、裁判文書制作、案件材料掃描、信訪接待等,我從新手逐漸成為一名調解小能手。在此期間,令我影響最深的一件事是我跟隨調解法官到現場進行醫療糾紛案件的調解,該案件為法院委派中山市西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訴前調解的醫療糾紛案件,經調解員多次細致耐心溝通協調后,雙方當事人清楚相關的法律規定、訴訟程序、訴訟風險等情況后同意進行司法鑒定,在調解法官的指導下,司法鑒定工作順利完成,鑒定機構出具了司法鑒定意見書。
現場調解中,調解法官與調解員耐心傾聽雙方的意見,從情理上講人和、從法律上辯是非,結合雙方實際情況提出細致、精準、專業、合法且具有執行力的意見建議。最終醫患家屬與院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現場簽訂調解協議并當場申請司法確認,這起矛盾尖銳醫療事故損害案件圓滿結案,修復了已經嚴重破裂的醫患關系。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如果進入訴訟程序,可能歷時一年、兩年甚至三四年才能結案,但本案經訴前鑒定在短短7個月的時間內得到圓滿解決,令雙方當事人均表示非常滿意,紛紛高度評價訴前調解工作真的是方便、快捷、高效。
回顧在兩三個月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我真的學會了很多知識,學到了很多東西和道理。在日后的工作中,我會不斷提升自我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相信皇天不負有心人,我一定會更上一層樓。
題外話:
“我為法官當助理”村官解紛素能提升項目是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拓展司法院職能、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的一次嘗試,也是第二法院和小欖鎮堅持發展楓橋經驗、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一次探索。10位村官分配到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執行局四個部門擔任法官助理,在做好當事人聯系對接、筆錄制作、系統處理等事務性工作的同時,重點參與案件的調解,并在此過程中學習法律知識,提高糾紛調解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