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近日閱讀《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選編》(第三輯)一書,思想觸動很大,聯想到一些現實,深感不吐不快。人生在世,皆有七情六欲。欲望,伴隨人類的生存,揮之不去,驅之難散。然而,人的欲望若任其無限膨脹,失去理智,難免會被無度的欲望所害。
古往今來,許多貪官的可悲下場,證明了“貪”字近乎“貧”、“婪”字近乎“焚”,縱“欲”者,終將被“貪火”所焚,“欲水”所溺。胡錦濤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始終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嚴于律己、清正廉潔,老老實實做人、干干凈凈做事,時刻警惕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我們新時期新形勢下的黨員干部要切實做到“見欲而止”,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要見“權”欲而止。古語道:“人無德不立,官無德不為。”而現實中,有的人為謀“官”而投機鉆營、費盡心機,因而無心干事;有的官員以謀權之心代替了公仆之責,忘記了“為官就要為民”、“領導就是服務”的宗旨,在公權私用的路上越走越遠,最終陷入腐敗的深淵。我們要當清正廉明的干部,不當貪官,就要克制“官欲”,用超然的心態看待官場;要追求公利、約束私利,絕不以公權謀取私利。只有見權欲而止,才能心里裝下人民群眾,勤政為官,盡心為民,常想群眾之所慮,常解群眾之所難,常謀群眾之所求;才能在感情上體諒群眾生活的苦處,多辦暖民心、順民意、合民情、解民憂的實在事,當一名群眾認可的好官,在百姓中留下口碑。
要見“錢”欲而止。古人云:“家有萬貫、日食三餐”、“廣廈千間,夜眠七尺”。當今世界,金錢的誘惑層出不窮,時刻考驗著各級領導干部。明代鄭喧把“錢”解釋為:“金旁著戈,真殺人之物,而人不自悟也。”可見,無休止地追求“金錢”,必然會使自己陷入歧途而不能自拔。2002年,河北“第一貪”李真被執行死刑前悲哀地說:“金錢能使人上天堂,也能使人下地獄。”可惜,他明白得太遲了。在人生仕途中,唯有節制“錢”欲,才能保持清廉之志、修養清廉之心,才能面對不義之財不伸手;才能不為財所困,不為物所累,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為官、公公正正做事。
要見“情”欲而止。古人云:“溫柔鄉便是英雄冢。”探尋近幾年落馬貪官的生活軌跡,大多與沉溺于聲色犬馬、燈紅酒綠、包養情婦。這些貪官就是從生活作風墮落開始的,最終毀于縱情、濫情、亂情上。黨員領導干部既講人民之情,也講同志和親友之情,但情不可越法、情不可越規、情不可越德。因此,我們要培養高尚的生活情趣,恪守共產黨人的道德節操,傳承家庭美德,堅守忠貞之心:忠貞于感情、忠貞于親情、忠貞于愛情,不為“情”欲所惑,不做茍且之事,決不讓自己的前程毀于“情”欲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