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與清貧為伍 與法德相隨 ——司法廉潔讀書月學習心得
責任編輯:程廣勇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13-08-08
近日,我學習了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警示案例選編(第三輯)》、《法官拒禮、拒請、拒托提示手冊》和《廣東法院警示教育案例剖析》三本關于廉政警示教育的書籍,結合當前中央、省、市及上級法院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精神,談幾點心得:
法官,不是“官”,它是公平和正義的化身,是良知的守護神。
在漫長的歷史畫卷中,我們不難發現,其中最不可缺少、最令人稱道的便是那些不畏強權、勇斗邪惡、除暴安良的“青天”。他們在實現人間公平和正義的過程中導演出一幕幕驚天地、泣鬼神的壯美畫面。
在走進新進代的今天,新中國的人民法官,你高揚正義的利劍,懲處惡霸貪官,鏟除人間不平!為人權不受侵犯,為正義不受摧殘,為善美不遭吞噬,為誠信能盡情地舒展,你身在都市卻與繁華無緣,手過千萬卻與金錢不沾;別人在與家人歡聚時,你仍在獨自挑燈夜戰,默默地將美好的希望在公眾心中點燃。法官,你執法如山,使多少罪惡之手被利劍斬斷,多少迷途的羔羊又重返正道,又使多少干戈化為玉帛,多少破鏡又重圓,多少難纏的債務得到償還,多少瀕臨倒閉的企業重獲生機。你用法律的利劍撐起一片藍天!
新中國的人民法官,長年累月,埋首于案件之中,帶著凜然正氣,守著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雖無驚天動地、轟轟烈烈之壯舉,亦無口若懸河、信誓旦旦之豪言,但是,那種信念,那種執著,那種追求,令人肅然起敬。
我終于讀懂,職業道德是法官的靈魂,公正與效率是法官追求的最高境界。因為,公正是法律所要實現的終極目標,遲到的公正不是“公正”,沒有效率,公正就不可能實現。法官,選擇孤獨,是為了判決的公正;選擇思考,是為了內心的確信;選擇憂患,是為了正義的實現;選擇清貧,是為了天平的永恒。此乃法官之本色。
我終于讀懂,天平的支點其實是正義,是忠誠,是為人民服務。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須忠于事實、忠于法律、忠于職守,不惟權、不惟情、不惟錢,只惟法。此亦為法官之本色。
我終于讀懂,清正廉潔,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此乃法官之本色也。法官在具體的工作中,應牢固樹立防微杜漸的工作意識,一日三省自身,常思貪欲之害,把好廉潔的關口,做好正義之神的忠誠衛士。恪守法律與道德,需要法官有寬廣的胸懷。風清氣正,崇廉尚潔。
“法官也是人”這句不起眼的話曾經成為多少違法違紀案件的美麗的外衣,法官是人,也應當是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脫離低級趣味的人。
法官畢竟不等于圣人,擁有自然人的一般屬性,難免遇到金錢、美色的誘惑。此時,法官應“慎”字當頭,特別是 “慎獨”,即使無外力監督之時,也不可有邪念、雜念產生,一旦小事失節,則大的腐敗就接踵而來,翻閱各種腐敗案例,落馬貪官無一不是從小事失節而走向大的腐敗。
有時候,我們能挺過暴風驟雨,卻難免在細雨夕斜陽中墜入深淵。法官,與清貧為伍,與法德相隨,要嚴格執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業規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五個嚴禁”的規定》和我院《規章制度匯編》,牢固樹立“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司法核心價值觀,在平凡的崗位上勾劃出不平凡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