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大隊協同刑事審判部門及時處置一起審判期間突發性癲癇暈倒事件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14-03-28
2014年1月9日,法警在保障被告人黃某犯故意傷害罪一案的庭審過程中,成功處置該被告人突發性癲癇暈倒的突發事件,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人身安全。
中午12時許案件正在有序進行中,被告人黃某突然全身抽搐,法警馮坤明見狀即箭步上前抱著黃某,但黃某仍抽搐得厲害倒在地上。審判員以及值庭法警意識到被告人可能癲癇發作,立即聯系120急救中心派員到場救治,法警現場對黃某進行了相應的臨場急救措施,并立刻上報領導,同時宣布休庭,并有序的疏散旁聽人員。吳和平副院長、刑二庭陳健強庭長、法警大隊陳建華隊長及多名法警也迅速趕到法庭處理事件。約5分鐘后,小欖人民醫院的醫生趕到了現場,并上前作了相關救治處理,經醫生診斷,黃某屬癲癇發作,醒后休息片刻即可,但考慮到法院還要將黃某送押至看守所,路程遙遠,建議到醫院幫其領取藥物以防萬一。
片刻后,被告人黃某的臉色逐漸好轉,并能清晰與干警答話,干警們遂將其押回羈押室休息并送上溫水。同時,派法警前往醫院幫其領取藥物,直至下午1時許,大隊領導周密部署了還押的警力安排,并強調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確保安全送達,下午2時許,法警將黃某安全還押至看守所。本案將擇日再次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