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二法民一初字第370號民事起訴狀公告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14-05-16
(2014)中二法民一初字第370號
黃金愛: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麗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訴被告謝映雄、黃金愛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因黃金愛下落不明,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開庭傳票等。
原告起訴要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自2013年7月至2013年11月期間的物業管理費107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100元;3、被告負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本院定于二○一四年六月三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在中山市看守所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