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粵2072民初4436號
責任編輯:陳映彤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2-05-27
?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粵2072民初4436號
中山市渝嘉照明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覃振衛與你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因你司現無人經營,無法聯系,送達未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向你公告(2022)粵2072民初443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被告中山市渝嘉照明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支付原告覃振衛2021年6月至8月的工資7322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0元(已由原告覃振衛預交),由被告中山市渝嘉照明有限公司負擔,并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直接向原告覃振衛支付。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的,可于公告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于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