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粵2072民初636號之一
責任編輯:陳映彤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2-09-05
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72民初636號之一
王遠見、中山市風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寶為電器有限公司與被告王遠見、中山市風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章第二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訴訟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證據副本、(2022)粵2072民初636號民事裁定書。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訴訟請求:
一、請求貴院依法判令被告一次性向原告中山市寶為電器有限公司支付貨款153100元;
二、請求貴院依法判令被告王遠見向原告中山市寶為電器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9172.58元(以153100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15.4計算,自2019年4月1日起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至2019年8月20日);
三、請求貴院依法判令被告王遠見向原告中山市寶為電器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52580.83元(以153100元為基數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計算,自2019年8月21日起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暫計算至2021年11月10日);
四、請求貴院依法判令被告王遠見支付原告因維權支付的律師費8000元;
五、請求貴院依法判令被告王遠見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以上訴求共計金額222853.41元。
(2022)粵2072民初636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
本案轉為普通程序。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被告王遠見、中山市風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提供證據的期限均為公告期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本院定于2022年10月24日14時45分在本院古鎮法庭第五審判庭審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聯系地址:廣東省中山市古鎮鎮東興東路3號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
聯系電話:0760-89828580承辦法官:劉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