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樓賠償款收到了!”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3-10-09
“逾期交樓賠償款收到了!”
“你們雙方是否同意剛才的調解方案,如同意,請簽訂調解協議。”
“非常感謝你們,我們同意剛才的調解方案,逾期交樓賠償款終于可以收到了。”
“作為企業,我們也承諾依照調解協議書支付這4戶業主的違約金,在收到法律文書后,也會一一向其余業主進行賠償。”
這和諧的一幕,發生在小欖鎮績西居委會調解室,隨著雙方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黃俊慧和小欖鎮績西人民調解員的見證下簽字捺印,至此,長達一年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畫上了圓滿句號。

近期,中山第二法院收到4戶業主訴中山市某房地產公司要求支付逾期交樓違約金的起訴材料,承辦法官黃俊慧敏銳地意識到,該類案件多為系列案,一定還有尚未訴至法院的業主。經與房地產公司聯系,房地產公司確認該逾期交樓違約金案件涉及400多戶業主的違約金,其余業主尚未起訴。
法院立案庭調解單元經審查,認為該類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單一且爭議不大,可調性較強。同時該類案件涉及人數眾多,存在大批案件進入訴訟的可能,為便于一次性化解矛盾,黃法官主動對接小欖鎮績西居委會,就該批案件如何化解于訴前進行商議。雙方充分運用主動發現、主動調處、主動跟進“三主動”工作機制的“首知和調”制度開展聯合調解,主動將糾紛化解于萌芽、化解于基層。
在小欖鎮績西居委會調解室,專職人民調解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和談,黃法官對雙方簽訂的調解協議進行法律指導。為確保調解協議如期履行,黃法官引導雙方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在小欖鎮績西居委會,法官就地指導雙方當事人提交司法確認材料,同時對調解協議的合法性、自愿性進行審查,并引導當事人注冊“粵公正”,在線接收法律文書。隨后,黃法官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依法進行了司法確認。
“不交訴訟費,也不用開庭就能化解糾紛,這種糾紛化解模式太便捷了!”雙方當事人對“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電子送達”方式稱贊不已。

截至10月7日,已有部分業主陸續收到房地產公司支付的逾期交樓違約金,其余部分將按照協商時間分批履行。該批案件的成功化解,充分體現了府院聯動“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省時、省事的獨特優勢,同時避免了400多件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對同類案件起到示范指引作用,實現“調解一案,治理一片”的社會效果。中山第二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提升訴源治理效能,法院與小欖鎮政府簽訂了《協同推進多元解紛·服務高質量發展框架協議》。在接下來的工作中,該院將緊緊圍繞“一降兩升三優化”評價目標任務,加強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和馬錫五審判方式,主動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以非訴引導、聯合調解、司法確認等多種方式,將矛盾糾紛化解于基層,讓群眾切身感受到訴源治理工作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