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氣!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4-05-24
人大代表聯絡站
是人大代表聯系群眾的重要平臺
也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為從源頭上預防糾紛、化解矛盾
發揮“審理一案,教育一片”
引領示范作用
近日
市第一法院坦洲法庭和
市第二法院東鳳法庭
分別來到
坦洲鎮和阜沙鎮人大代表聯絡站
開展巡回審判暨普法宣傳活動
“現在開庭!”隨著法槌敲響,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在坦洲鎮人大代表聯絡站正式開庭,16名坦洲鎮上屆及本屆人大代表和司法所、法學會等相關人員參與庭審旁聽。一人民法院
庭審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對于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停工待崗工資等問題產生了爭議。為避免雙方沖突矛盾加劇,承辦法官余海玲加快審理進度,組織雙方進行法庭調查,并圍繞爭議焦點開展法庭辯論,迅速查明了案件事實。

余法官結合案情,耐心地向雙方釋法析理,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愿意在調解期限內調解,庭審順利結束。庭審結束后,坦洲法庭干警們繼續在聯絡站內開展法治宣傳活動,梁華喬法官和余海玲法官針對代表們提出的案例和問題以具體的案情詳細解答,生動形象地介紹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



“司法工作看似離我們的生活很遠,實則與社會大眾息息相關。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群眾履行好司法監督職責,才能創建人民群眾看得見的更優質的司法環境。”聽完法官普法答疑后,一位人大代表說道。
在阜沙鎮,一個“簡易法庭”被搬進了上南村村委會人大代表聯絡點。原、被告為廠房拆除產生的賠償問題唇槍舌戰,一場租賃合同糾紛巡回審判在40余名市鎮兩級人大代表,司法所、村社區“法律明白人”、村居人民調解員、村民代表面前正式拉開序幕。

“原告已按照被告的要求搬離,但損失卻不認了?”“廠房是沒有辦理報建規劃,原告是知情的,雙方的租賃合同無效,原告即使有損失也應該自己承擔”。原告承租被告名下廠房,合同自2017年履行至2023年雙方發生爭議,原告訴稱,被告提前解除合同將出租廠房收回重建,導致其產生了建筑物、設備設施、搬遷、臨時安置、停工停產的損失,請求判令被告賠償損失。庭審中,雙方爭議較大,各執一詞,不相退讓。在承辦法官阮春莉的主持下,巡回法庭有條不紊地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雖然案情復雜,但法官思路清晰,組織原、被告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把握庭審節奏,將紛繁的事實一一捋清。

“以巡回審判的方式化解基層矛盾糾紛,不僅方便了群眾就近訴訟、減少當事人訴累,也真正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建議法院進一步延伸司法服務觸角,加強巡回審判和送法下鄉活動力度,不斷提升群眾法律素養,引導群眾合理合法維護自身權益。”市人大代表梁元輝表示。

庭審結束后,東鳳法庭干警們在現場針對村居群眾常遇到的問題通過現場答疑和發放宣傳冊的方式開展了普法宣傳。

市人大代表、企業代表王夙文表示,“阜沙鎮有著大大小小上千家企業,租賃合同糾紛是主要案由之一,案情與百姓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具有典型性,若處理不當,不僅會影響當地經濟發展,還會影響社會安定,將巡回法庭選在當地人大代表聯絡點能更好地讓群眾了解如何用法治思維和方法處理類似糾紛,同時也是開展法治宣傳的一種有效手段。”
接下來,中山法院將繼續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秉承“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以“1+6+N”工作體系建設為抓手,深度延伸基層社會治理,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打通司法服務“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