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法院:“小案”不小辦,解法結更解心結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4-07-11
小案件連著大民生,一件件“小案”背后,關系著群眾的切身利益。記者近日采訪獲悉,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每年共辦理4萬多起案件,其中“小案”占據相當比例。該法院深化“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用心用情推動案結事了人和,切實維護轄區和諧穩定。
比如,在一起涉及線路板貨款的糾紛案件中,承辦法官阮春莉通過精準的庭審掌控與細致的庭后調解,成功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庭審過程中,盡管雙方爭議激烈,但阮法官并未放棄調解努力。在庭審結束后,她及時組織雙方進行現場庫存清點,并通過電話梳理案情,最終促使雙方簽署調解協議,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在另一買賣合同糾紛案中,面對初次調解失敗、雙方情緒對立的情況,承辦法官周玲蘭憑借其豐富的執行經驗,巧妙地運用法律知識,耐心細致地釋法明理,逐步縮小當事人之間的分歧。經過她的不懈努力,原告最終打消了對調解書執行力的顧慮,雙方握手言和。
廖雪法官在處理一起涉及產品質量糾紛的案件時,同樣展現了極大的耐心和專業素養。面對雙方對產品質量的激烈爭議,廖法官在案件移送鑒定后,依然多次主動聯系當事人,從多個角度進行調解。在她的堅持下,被告最終撤回了司法鑒定申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有效降低了雙方的損失。
以“如我在訴”的同理心辦好每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市第二法院始終將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通過精心調解,做到解法結更解心結 ,贏得了群眾的廣泛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