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二院:創新“法官+特邀調解員”調審一體化模式,走出調解新路徑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4-11-28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中山二院)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進程中,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司法核心,創新性地推出了“法官+特邀調解員”調審一體化模式。該模式通過法官與特邀調解員的緊密配合,以專業的法律知識和人性化的調解技巧,共同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已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糾紛,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11月28日,記者從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今年以來,該院委派調解員調解共35882件,調解結案31541件,其中調解成功13254件。
“雙調解”促和解 合力算清“糊涂賬”
在中山二院黃圃人民法庭的商事調解室內,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正在緊張調解中。原告劉某與被告譚某因借款問題陷入糾紛,雙方對于借款的本金、利息數額各執一詞,使得案件成為一筆難以厘清的“糊涂賬”。
面對這一復雜情況,承辦法官吳婷與特邀調解員馮麗珊展開了緊密的合作。吳婷法官憑借豐富的審判經驗,仔細審閱了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迅速抓住了案件的焦點問題,如雙方是否有約定利息及利息的標準,以及被告是否已支付過利息。馮麗珊調解員則充分發揮其溝通協調的優勢,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的訴求和辯解,引導他們就利息問題進行深入的協商。
在法官與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雙方最終就利息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隨后,法官與調解員又通過細致入微的核算工作,一筆筆厘清了被告已支付的利息金額,以及尚欠的本金和利息數額。

經過調解,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通訊員供圖
“其實我們都是多年的老友,并不想鬧上法庭,現在案子圓滿地調解,我們挺滿意的,謝謝你們!”原告劉某、被告譚某齊聲表示。最終經過法官和調解員的“雙調解”,原被告雙方當場簽訂了調解筆錄,多年好友再次握手言和。
“雙渠道”化干戈 簡案走進“快車道”
在另一起合同糾紛案件中,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再次發揮了“ 法官+特邀調解員”調審一體化模式的調解優勢。
該案在庭審結束后,被告某汽車服務公司主動聯系法官,表達了希望進行調解的意愿。負責該案的牛璐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爭議標的不大,且雙方分歧有望通過調解得到妥善解決。于是,她果斷決定將案件委托給特邀調解員余文燕進行調解,并從旁給予必要的指導。

調解員正在與原被告雙方溝通。通訊員供圖
在調解過程中,余文燕調解員通過耐心細致的溝通,了解到被告并非惡意拖欠款項,而是因經濟困難暫時無法履行還款義務。她抓住這一有利時機,一方面向被告釋明其應當履行的法律義務,另一方面則向原告詳細解釋被告的實際困境,努力縮小雙方之間的分歧。
最終,在法官與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成功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快調解”解民憂 誠摯謝意送錦旗
“貨款已經支付給原告了,太感謝你的耐心調解了!”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特邀調解員梁志偉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禮物——一面由被告通過郵寄方式送來的錦旗。這面錦旗背后,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成功調解。
在該案中,原被告是多年的生意伙伴,因經營困難被告卓某(化名)拖欠原告龔某(化名)剩余貨款1.1萬余元,逾期兩年遲遲未支付,多次催要無果,龔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一紙訴狀將卓某訴至法庭。
承辦法官陸沛雯在受理案件后,認為該案具有調解可能,于是委托特邀調解員梁志偉進行聯合調解。梁志偉調解員在接到任務后,迅速聯系雙方當事人,通過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工作,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被告卓某在調解當天即履行了還款義務,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法官+特邀調解員”調審一體化模式,進一步整合了解紛資源,形成了解紛合力,讓案件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在實現案件辦理質量與效率雙提升的同時,還達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取得了“1+1>2”的效果。下一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將繼續深化調審一體化模式,努力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務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