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教融合”促“依法帶娃” “紙面規定”變“生動實踐”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5-09-12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發布首份《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白皮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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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依法帶娃”成為國事要務。在快速城市化進程中,社會各方如何通過協同機制破解“養而不教、教而不當”的治理難題?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創新實踐回應時代需求。 近日,該院首次發布《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白皮書(2022-2024)》(以下簡稱《白皮書》)及十大家庭教育指導典型案例,這份凝結著法院三年實踐智慧的文件,不僅詳細解讀了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成果,更彰顯了將傳統“家事”上升為“國事”的時代擔當。一系列具有“中山二院”特色的實踐經驗,正推動家事審判改革從“單一審判”向“多元共治”轉型,為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貢獻司法智慧。 錨定“依法帶娃” 開展特色家庭教育指導實踐 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在基層治理中扮演著關鍵角色。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家庭建設提升至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戰略高度,2022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進一步明確了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賦予司法機關干預矯正監護失職行為的職責。在此背景下,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積極響應,充分發揮地緣優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形成了具有“中山二院”特色的實踐經驗,《白皮書》便是對這些實踐經驗的全面梳理與系統呈現。 “通過對案件數據的類型化分析,我們發現家庭教育指導覆蓋范圍涉及婚姻家庭糾紛、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多個領域,并重點集中在離婚糾紛、撫養糾紛等與未成年人權益密切相關的案件。”該院副院長胡圣開介紹,這些案件反映出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如父母失當管教、監護缺位、情感對立等,凸顯了家庭教育指導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該院不僅注重解決法律糾紛,更致力于通過法治力量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重建有利于孩子成長的家庭環境。針對部分離婚案件中父母將孩子作為“情感籌碼”、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偏差行為與家庭教育缺失相關等問題,法院通過家庭教育指導,幫助家長認識到教育責任的不可推卸性,促進家庭關系的修復與改善。 數據顯示,2022年以來,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婚姻家庭糾紛、涉及未成年子女執行案件、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累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1600余次,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14份,家庭教育指導令和人身安全保護令“雙令齊發”3次,責令24位未成年人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57次,聯動婦聯開展指導49次。家庭教育指導正逐步成為法院探索司法護航未成年人成長的新路徑。 軟硬件“雙管齊下” 保障家庭教育指導見行見效 走進該院設立的家事糾紛調解室,一間充滿童趣的房間映入眼簾,室內擺放著色彩柔和的桌椅、各類繪本和玩具,供孩子們玩耍放松。法官、心理咨詢師等工作人員會在一旁觀察,記錄孩子與父母相處的細節,從而更準確地判斷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為后續制定有針對性的指導方案提供依據。在這里,法律的剛性與人文關懷的柔性得以巧妙結合,成為該院探索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溫情舉措之一。 三年來,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在硬件設施與工作機制上雙管齊下。一方面打造專門的家庭教育指導功能區,為家長和未成年人提供了溫馨的溝通空間;另一方面創新推出“科學分級、審教融合、聯動協同、文化浸潤、精準保障”五大工作機制,根據案件嚴重程度分級干預,將家庭教育指導融入審判全流程,聯合婦聯、社工、心理咨詢師等多方力量,為不同家庭提供個性化的指導方案。這些舉措有效提升了家庭教育指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使家庭教育指導從“紙面規定”變為“生動實踐”。 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同樣不可或缺。白皮書精選了10個典型案例,涵蓋“離婚后暴力管教”“粗暴輔導作業致心理創傷”“拒不配合探望權執行”“不支付撫養費”“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等典型場景。每個案例均詳細介紹了基本案情和指導方式,為同類案件提供了參考范例,也為家長明確了家庭教育的“紅線”,充分展示了法院在修復親子關系、推動矛盾化解、引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審教融合創新 構建全周期家庭教育指導體系 此次公布的《白皮書》還重點提到了“審教融合”機制。作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推動司法審判與家庭教育深度聯動的創新舉措,“審教融合”機制將家庭教育指導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堅持以專業力量深度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構建全周期幫助跟蹤體系。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一庭庭長馬孟秋介紹,為了確保家庭教育指導的科學性和持續性,該院及轄下3個人民法庭組建了專業審理團隊,如黃圃法庭以“廣東省法院調解專家”黃燕芳法官為核心,組建了專業化家事審判團隊,整合具備心理學、教育學背景的人民陪審員、特邀調解員、心理咨詢師三大專業力量,形成“法官+3”工作模式。 受理案件后,認為有必要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推行“一個家庭一套方案”:先召開心理干預合作會議,深入剖析家庭教育失當根源;然后開展“一對一”心理治療,并建立階段化康復計劃及判后跟蹤檔案;最后是建立關愛名單,定期回訪修復家庭關系,動態調整干預措施。通過不間斷持續守護,持續關注和守護孩子成長。 在探索推動“審教融合”創新的過程中,司法工作者的角色也從單一裁判者延伸為家庭關系修復的引導者、教育責任的督促者與法律法規的普及者。 基層法庭探索 推動家事審判改革與家庭教育指導深度融合 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是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深化家事審判改革、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重要抓手,對緩解家事審判壓力、化解家庭矛盾具有積極作用。 近年來,以黃圃法庭為代表的基層法庭以家事審判為切口,積極探索創新家事審判新模式,在轄區各鎮街設立家事巡回法庭,聯合基層組織就地解決家事糾紛。法庭調解員與市心理輔導團隊和檢察院、綜治、婦聯、社區工作人員組成的調解幫教團隊,把調解工作貫穿于婚姻家庭糾紛處理全過程。據統計,2024年至今共辦理婚姻家庭糾紛328件,調解撤訴211件,調撤率64.33%。 “近年來,我們還堅持融入‘媽媽崗’品牌創建,安排法官參與心理咨詢服務和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同時強化法庭黨支部與村、社區、學校黨支部溝通銜接,法官定期下沉一線積極參與訴源治理,化解基層管理風險,提供專業法律指導。”黃圃法庭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實踐既是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延伸,也是家事審判改革的具體落地,對于積極爭創“楓橋式人民法庭”具有重要意義。 胡圣開表示,家庭教育指導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為功。該院將進一步加大資源投入,將家庭教育指導融入審判理念,常態化開展專業培訓。深化與婦聯、教育、民政、社工組織的協作,建立“法院主導、多方參與”的協同機制,形成合力。加強對審判實踐中家庭教育常見問題的分析,探索更加科學的指導模式和指導方案,實現從“事后干預”到“事前預防”的延伸。進一步延伸職能,通過定期回訪、跟蹤評估,確保家庭教育指導效果落地生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