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教融合”促“依法帶娃”,中山二法院這份白皮書首次發布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5-08-20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依法帶娃”成為國事要務。在快速城市化進程中,社會各方如何通過協同機制破解“養而不教、教而不當”的治理難題?8月20日上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召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專題新聞發布會,通報近三年來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情況,首次發布《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白皮書(2022-2024)》(以下簡稱白皮書)和十大家庭教育指導典型案例。

南都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中山市第二法院嚴格落實司法機關對監護失職行為干預矯正的職責,不斷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與社會保護的協同聯動,形成了具有“中山二院”特色的實踐經驗,自2022年來累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1600余次。
家庭教育指導從“紙面規定”變為“生動實踐”
2022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確立了“家庭主體責任、國家支持保障、社會協同發力”的治理框架,并明確賦予司法機關對監護失職行為干預矯正的職責。發布會上,中山市第二法院副院長胡圣開介紹了白皮書撰寫背景,并通報了2022-2024年來該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總體情況。
“我們發現,家庭教育指導覆蓋范圍涉及婚姻家庭糾紛審判與執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等,重點集中在離婚糾紛、撫養糾紛、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探望權糾紛等與未成年人權益密切相關的領域”,胡圣開表示,這些案件背后,既有父母因離婚矛盾遷怒孩子的失當管教,也有監護缺位導致的撫養費拖欠;既有探望權執行中的情感對立,也有家庭教育方式粗暴引發的心理創傷。

“法院堅持問題導向,深挖背后癥結。通過一系列探索,讓家庭教育指導從‘紙面規定’變為‘生動實踐’”,胡圣開介紹。三年來,中山市第二法院堅持“硬件+軟件”雙提升,一方面,打造專門的家庭教育指導功能區,為家長、未成年人提供溫馨的溝通空間;另一方面,創新推出“科學分級、審教融合、聯動協同、文化浸潤、精準保障”五大工作機制,根據案件嚴重程度分級干預,將家庭教育指導融入審判全流程,聯合婦聯、社工、心理咨詢師等多方力量,融入中華傳統家文化元素,針對不同家庭需求提供個性化方案。
數據顯示,2022年來,中山市第二法院累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1600余次,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14 份,家庭教育指導令和人身安全保護令“雙令齊發”3次,責令24位未成年人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57次,聯動婦聯開展指導49次。
推動從單一懲戒到教育矯治的轉型
甲某與乙某生育兒子小丙,雙方經法院調解離婚,并協議小丙由父親乙某撫養。小丙上一年級后由乙某輔導作業,當小丙碰到不會做的作業或者被老師投訴時,乙某就會對小丙拳打腳踢、抓頭撞墻,甚至用繩子綁壓在地毆打。乙某的行為導致小丙心理受到嚴重創傷,脾氣變得暴躁,自掐脖子并多次離家出走。甲某遂起訴要求變更小丙由其撫養。經過法院家庭教育指導和心理疏導,乙某認識到錯誤,書面承諾不再對兒子施暴、不再阻止甲某探望小丙。父子關系得到有效緩解,甲某與乙某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上述案例正是中山市第二法院進行“審教融合”一個生動案例。
“審”是手段,“教”才是目的。白皮書指出,家庭教育指導主要集中于離婚糾紛民事案件。2024年中山市第二法院受理離婚糾紛民事案件302件,均通過法庭教育、專業心理疏導、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等方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努力減輕父母離婚對未成年子女帶來的不良影響。

值得關注的是,在探索推動“審教融合”創新的過程中,中山市第二法院主動擔當“推動者”角色,實現從被動裁判到主動治理、從單一懲戒到教育矯治的轉型:一方面整合專業資源,聯合婦聯、教育、綜治等部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另一方面協同公安、檢察等部門緊密協作,形成保護合力。
審教融合機制的核心在于全面跟蹤監督和科學的效果評估。如何評估具體案件中開展的家庭教育指導確實有效?中山二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一庭庭長馬孟秋介紹,該院通過干預實效驗證機制,進行科學評估閉環管理。一方面依托“關愛名單”,由法官團隊常態化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追蹤未成年人身心狀況;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心理機構,按節點對家長及未成年人進行專業心理評估,并基于評估實時優化教育指導方案,將司法關懷從庭審延伸至成長全程。
“家庭教育指導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為功”,胡圣開表示,下一步,中山市第二法院將進一步加大資源投入,將家庭教育指導融入審判理念,常態化開展專業培訓。深化與婦聯、教育、民政、社工組織的協作,建立“法院主導、多方參與”的協同機制,形成合力。加強對審判實踐中家庭教育常見問題的分析,探索更加科學的指導模式和指導方案,實現從“事后干預”到“事前預防”的延伸。進一步延伸職能,通過定期回訪、跟蹤評估,確保家庭教育指導效果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