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融入大治理!黃圃法庭聚焦“商事調解”“家事審判”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5-03-13
“阿叔,你們看一下這個調解筆錄行不行?”調解員馮麗珊向原告劉某、被告譚某問道。劉某、譚某齊聲說:“沒問題,謝謝!其實我們原本是好朋友的,都不想上法庭鬧得難看,現在案件這么圓滿地調解,我們挺滿意的。”
吳婷法官在商事調解室內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這是近日發生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黃圃人民法庭(以下簡稱黃圃法庭)商事調解室內的一幕。法官和調解員細心梳理案件糾紛的關鍵點并耐心勸導二人,成功化解了這起因利息問題引起的借貸糾紛案件,促使曾經反目的二人握手言和。
近年來,黃圃法庭結合法庭工作實際、轄區特色產業發展和基層治理需求,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契機,聚焦“商事調解”和“家事審判”這兩項重點工作,做實指導調解的法定職能,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實質化解,切實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好友借款起糾紛,傾力調解續友情
“朋友間互幫互助本是令人稱頌的事,但因后續利息問題,雙方矛盾激發,經過我們耐心調解,當事人因借款問題產生的嫌隙得到了彌合。”提起不久前調解的那起借款糾紛案例,法庭承辦法官吳婷記憶猶新。
當日,在黃圃法庭特別設置的商事調解室內,原告劉某稱被告譚某欠其借款本金、利息多達18萬余元。被告譚某辯稱其有斷斷續續地支付過利息。原告劉某承認譚某有支付過利息,但是不清楚其支付的總金額。
調解員馮麗珊聽了雙方的訴辯,將意見反饋至承辦法官吳婷。吳婷仔細查閱了原、被告提交的轉賬記錄等證據材料,發現案件的焦點為雙方是否有約定利息、利息的標準以及是否支付利息。隨后,當事人就利息問題發表意見,最終劉某、譚某一致確認了有約定利息及利息的標準。隨后,調解員、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一筆筆核對譚某的轉賬,將作為利息的轉賬剔除出來,并將超出利息標準的款項予以抵扣,核算出來最終的本金、利息金額。
最終,原告劉某亦同意在利息方面對被告譚某作出讓步,被告譚某也表示會盡快償還借款,馮麗珊隨后組織雙方簽訂了調解筆錄。
布置溫馨的心理疏導調解室。
近年來,黃圃法庭持續優化訴訟服務區功能設置,在法庭內設置專門的商事調解室、特色家事審判區和心理疏導工作場所。借助溫馨的場所有效降低法庭剛性訴訟環境所帶來的緊張感,緩解當事人訴訟焦慮。據統計,近三年來,該法庭已為群眾提供優質咨詢服務上萬人次。
“法院+商會”聯動調解,高效化解涉企糾紛
結合轄區矛盾糾紛和產業發展的特點,黃圃法庭自2013年起,充分整合法庭和商會資源,與南頭商會共同搭建了訴調對接工作站,并在此基礎上于2022年設立了南頭商事巡回法庭,為轄區企業量身定制了一套庭商共建、共治共享的高效解紛機制。
2022年南頭商事巡回法庭揭牌儀式現場。
2023年,中山某知名的混凝土企業在與佛山一家管理公司簽訂《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后,如期履行了供貨義務。然而,截至2024年5月,佛山公司仍有204萬的貨款未結清,盡管中山企業多次催討,對方卻未能如約支付。無奈之下,中山混凝土公司選擇了訴諸法律,要求支付欠款及違約金、律師費等總計227.5萬元。
雙方因尾款到期未支付問題產生爭議。盡管被告資金困難,但根據合同法規定,這并不能成為不履行合同的正當理由。原告企業已履行了其主要義務,而作為違約方的被告應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
在法官和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糾紛。
為有效化解糾紛,黃圃法庭與南頭商會訴調對接工作站合作,利用商會資源參與調解。資深調解員梁錦星主持調解,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溝通。在調解過程中,雙方各執己見,調解一度陷入僵局。最終,在法官和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署了分期支付款項的調解協議。這個案例也在2024年年底入選全國工商聯2024年百佳商會調解典型案例之一。
2022年成功入選全國工商聯與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獲得全國推廣。
通過整合商會資源,發揮商事糾紛調解委員會的作用,搭建起法律服務與企業需求之間的橋梁,有效提升了商事糾紛。截至2025年3月,該機制已成功化解商事糾紛近1384宗,化解爭議金額超1.6億元,調解成功率達98%。
據悉,黃圃法庭優化營商環境,著力打造的“法院+商會”穩企安商的工作機制于2022年成功入選全國工商聯與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獲得全國推廣。
家事巡回法庭就地解決家事糾紛
“走,我們一起回家!”看著阿成一家四口,面帶笑容地離開法庭,一如多日陰雨后終現的陽光,,黃燕芳法官也終于松了一口氣。
法官與心理老師共同調解家事糾紛。
這是一起人身安全保護令案。阿成和阿美半年前離了婚,10歲的小明隨阿成生活,小明的弟弟則隨阿美生活。不料,阿成常將對阿美的怒火發泄到小明身上,多次以管教為名對其進行謾罵毆打。最嚴重的一次,致小明頭部、眼睛多處受傷,阿美代小明向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黃圃法庭法官黃燕芳收案后,立即安排于次日對該起案件進行了不公開聽證,為從根源上化解兩人矛盾,決定采取“法院+婦聯”方式合力化解,特邀黃圃鎮婦聯代表參與聽證會。法院當庭作出禁止被申請人阿成對申請人小明實施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并聯合中山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對阿成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為了小明今后能身心健康地成長,黃燕芳決定在檢察官和婦聯干部共同見證下,由專業的心理咨詢師對小明的父母進行心理疏導,并對阿成開展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導,合力化解這一對離婚父母的“心結”。
在檢察官和婦聯干部共同見證下,對阿成開展首次家庭教育指導。
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元”,近年來,黃圃法庭以家事審判為切口,積極探索創新家事審判新模式,在轄區各鎮區設立家事巡回法庭,聯合基層組織就地解決家事糾紛。
黃圃法庭負責人介紹,法庭調解員與市心理輔導團隊和檢察院、綜治、婦聯、社區工作人員組成的調解幫教團隊,把調解工作貫穿于婚姻家庭糾紛處理全過程。據統計,2024年至今共辦結婚姻家事糾紛279件,其中調解撤訴157件,調撤率為58.58%。
“近年來,我們還堅持融入‘媽媽崗’品牌創建,安排法官參與心理咨詢服務和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同時強化法庭黨支部與村、社區、學校黨支部溝通銜接,法官定期下沉一線積極參與訴源治理,化解基層管理風險,提供專業法律指導。”黃圃法庭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牢牢把握作為“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項目第一批重點培育對象的重大機遇,結合法庭工作實際,持續扎實推進各項工作,通過積極爭創“楓橋式人民法庭”,扎實推動法庭現代化建設,服務和保障轄區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