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粵2072民初32967號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5-11-12
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粵2072民初32967號
吳德強、吳再輝:
本院受理原告梁浩然與被告吳德強、吳再輝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訴訟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開庭傳票。
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如下:
一、判令被告吳德強、吳再輝向原告梁浩然清償飼料貨款人民幣218629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滯納金從2024年10月1日起以實際欠款金額218629元為基數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計至實際清償之日止);
二、判令被告吳德強、吳再輝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被告即視為送達。本院定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9時00分在本院黃圃人民法庭審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聯系地址:廣東省中山市黃圃鎮興圃大道中143號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黃圃人民法庭
聯系電話:18198805157、18198800700 承辦法官:蔡偉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