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粵2072民初27042號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5-11-12
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粵2072民初27042號
干云華:
本院受理原告許中會與被告干云華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25)粵2072民初2704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被告干云華立即支付原告許中會勞務費1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25元(已由原告許中會預交),由被告干云華負擔,并直接向原告許中會支付。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