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粵2072預鑒265號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5-11-12
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粵2072預鑒265號
陳鐵英:
本院受理原告吳昌燕與被告劉飛起、劉小照、陳鐵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因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章第二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訴訟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
原告吳昌燕向本院提出如下訴訟請求:
一、判令三被告賠償原告交通事故損失174491.4元;
二、判令三被告承擔鑒定費;
三、判令三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被告陳鐵英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提供證據的期限均為公告期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本院定于2025年12月30日16時15分在本院第二十四審判庭審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聯系地址:廣東省中山市小欖鎮東生西路131號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聯系電話:0760-22588221、22588967 承辦法官:周靜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