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粵2072民初32936號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5-11-12
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粵2072民初32936號
葉烽均:
本院受理原告楊克飛訴被告葉烽均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因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章第二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訴訟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提供證據的期限均為公告期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本院定于2026年1月12日8時45分在本院第19審判庭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聯系地址:廣東省中山市小欖鎮東生西路131號立案庭(速裁單元)
聯系電話:0760-22588506 承辦法官:石一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