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瑞成電器有限公司訴中山市馨緣電器有限公司、易小梅、王軍儀
責任編輯:李玨盈 來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發布日期:2025-11-12
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中山市馨緣電器有限公司、易小梅、王軍儀:
本院受理的異議人中山市瑞成電器有限公司與被異議人中山市馨緣電器有限公司、易小梅、王軍儀執行異議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聯系,送達未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執行異議申請書副本、告知合議庭成員通知書、證據等訴訟材料。異議人提起執行異議,請求裁定:
請求追加易小梅、王軍儀為(2025)粵2072執8084號被執行人。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相關意見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五日內,舉證期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五日內,逾期將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